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宜昌市汉彼斯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龙泉镇车站村30559.06平方米(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4205062013B00825,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未登记发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1日